卫医政发〔2009〕77号 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
国卫医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属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由省级卫生...
国卫医发﹝2018﹞11号 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属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由省级卫生...
国卫办医函〔2018〕9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体检机构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健康体检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需求的增长,我国健康体检行业蓬勃发展,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体检单元和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中心,以下统称健康体检机构)数量增长迅速。为规范健康体检机构设置和执业行为,我委印发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
健康体检重要异常结果管理专家共识(试行版).pdf
6.健康体检主检报告撰写专家共识.pdf7.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指南.pdf8.健康体检基本项目专家共识.pdf
健康体检质量控制指南.pdf
健康体检基本项目专家共识.pdf